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环保施工,园林绿化、电力工程施工、基地与基础,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城市及道路照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设计及施工,石漠化治理,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道工程、建筑带强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及施工。(水泥及建材销售;光缆路线通信、网络设计、安装及维护;城市路灯、市政亮化设备、电器销售及维护;广播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销售、出租、设计、安装、调试;环卫、环保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建筑材料销售;商品混凝土、沥青拌合料、混凝土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矿山开采;砂石开采;砂石加工;砂石、毛石、片石销售;劳务总包、建筑劳务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