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项目路面铣刨机械租赁Ⅰ标采购项目已由 公司 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报价。采购结束后,将由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项目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项目**+***.**-***+*** 段路面铣刨机机械租赁
2.2 服务时间: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服务/交付地点: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近5年具有1项机械设备租赁业绩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500 )整,售后不退。请将款项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 **** **** ****
转账备注:标书费(500元)与报价保证金(1000元)合并一笔进行转款,转账备注: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项目路面铣刨机械租赁Ⅰ标采购标书费500元+报价保证金1000元。
标书费与保证金若分开缴纳,转账金额将被退回,请应答人注意。
请于 年 月 日前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然后将报价文件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若报价截止时间变更,采购人将及时通过电话或短讯等方式通知。
5.2 请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报价文件
不需要
需要,并按下述要求递交。
(1)请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 份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投递时间为准)至采购人。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纸质报价文件和电子报价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项目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邮 编:830017
工程业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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