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t1">更正公告</div> <div class="t5" >一、项目基本情况</div> <div class="t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pan class="t14">HNGP2024-076</span> </div> <div class="t9" >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span class="t14"></span> </div> <div class="t9" >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span class="t14"></span> </div> <div class="t9" >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span class="t14"></span> </div> <div class="t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span class="t14">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岸线视频图像感知补点项目</span> </div> <div class="t9" > 首次公告日期:<span class="t14">2024年08月29日16时33分</span> </div> <div class="t5" >二、更正信息</div> <div class="t9" > 更正事项: <span class="t14">采购文件</span> </div> <div class="t9" > 更正内容: <div class="t4" > <span class="t14">, (一)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包1评审标准中: 1、企业证书 (1)删除“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一级资质得1分,二级资质得0.5分,其它不得分。 (2)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0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1个得0.2分,此项最高得0.6分。修改为: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0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1个得0.6分,此项最高得1.8分。 (3)“CCRC信息安全服务应急处理资质认证证书”,二级(含)以上得1分,三级得0.5分,其它不得分。修改为:“CCRC信息安全服务(应急处理资质认证证书、安全集成资质认证证书、安全运维资质认证证书)”,二级(含)以上得0.8分,三级得0.4分,其它不得分。 (4)删除“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及以上得2分,CS3得1分,低于CS2(含CS2)不得分。 备注:企业证书项的合计分值5.6分调整为3.6分;证明材料的要求未改变。 2、业绩案例 (1)投标人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建设案例(包含本包核心产品“车辆智能监测记录摄像机”),提供1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修改为:投标人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建设案例(包含本包类似的“人卡口或车卡口监控”设备),提供1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备注:证明材料的要求未改变。 3、质保期 (1)在本包要求3年质保期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本包质保期整体每增加一年得3分,最高得6分。修改为:在本包要求3年质保期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本包质保期整体每增加一年得4分,最高得8分。 备注:质保期项分值6分调整为8分;证明材料的要求未改变。 (二)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包2评审标准中: 1、企业证书 (1)删除“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一级资质得1分,二级资质得0.5分,其它不得分。 备注:企业证书项的分值2.8分调整为1.8分;证明材料的要求未改变。 2、质保期 (1)在本包要求3年质保期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本包质保期整体每增加一年得3.5分,最高得7分。修改为:在本包要求3年质保期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本包质保期整体每增加一年得4分,最高得8分。 备注:质保期项分值7分调整为8分;证明材料的要求未改变。 (三)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包3评审标准中: 1、企业证书 (1)投标人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0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1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0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任意1个得1.5分,此项最高得3分。 备注:证明材料的要求未改变。 2、建设团队实力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电子信息工程类、通信工程类、计算机类)证书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2)具有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颁发的CISP证书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3)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2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1人提供1个证书得1分,1人累计最高得1分,此项最高得12分。修改为:(1)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电子信息工程类、通信工程类、计算机类)证书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2)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2人:①1人需具有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颁发的CISP证书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②其余1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1人提供1个证书得1分,1人累计最高得1分,此项最高得11分。 备注:证明材料的要求未改变。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包1设备性能参数表中4类服务器(数据存储结构化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网络存储服务器)参数: “国产化服务器”修改为“(国产化服务器,软、硬件可为不同品牌、厂家)”。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包1、包2设备性能参数表中蓄电池参数: “槽、盖的有焰燃烧时间应<1S”改为“槽、盖的有焰燃烧时间应<10S”</span> </div> </div> <div class="t9" > 更正日期:<span class="t14">2024年09月04日17时30分</span> </div> <div class="t5" >三、其他补充事宜</div> <div class="t9" > <span class="t14">, , 请各供应商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下载更正的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span> </div> <div class="t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div> <div class="t9" >1.采购人信息</div> <div class="t9" >名称: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 </div> <div class="t9" >地址:新港路10号 </div> <div class="t9" >联系方式:15091954555 </div> <div class="t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div> <div class="t9" >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div> <div class="t9"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1号会展中心 </div> <div class="t9" >联系方式:89866529848 </div> <div class="t9" >3.项目联系方式</div> <div class="t9"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div> <div class="t9" >电话: 89866529848 </div> <style type="text/css"> .t1 {font-size: 24px;text-align: center;line-height: 30px;padding: 0px 50px;} .t5 {text-align: left;font-size: 16px;line-height: 30px;font-weight: bold;padding: 0px 50px;} .t7 {float: left;text-align: right;font-size: 16px;line-height: 30px;padding: 0px 112px;} .t4 {text-align: left;font-size: 16px;line-height: 36px;padding: 0px 35px;} .t9 {text-align: left;font-size: 16px;line-height: 36px;padding: 0px 82px;} .t12 {float: left;text-align: right;font-size: 16px;line-height: 16px;padding: 16px;} .t14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13 {font-size: 16px;line-height: 30px;padding-left: 70px;}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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