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耳寨污水处理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义市耳寨污水处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名称)已由************以************专题会议纪要(臻耀专议〔****〕**号)会议纪要同意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兴义市耳寨;
暂估金额:*****元(大写:*****元整)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钢筋、混凝土、模板、内架、内架、外架、砌体工程劳务等以及甲方要求完成的其他临时施工作业;
标段划分:兴义市耳寨污水处理工程劳务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备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劳务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务负责人。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月**日至***4年**月**日,每日上午9:00时至**:**时,下午**:**时至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惠民路**号6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及相关资料费可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现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及相关资料费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
1)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缴纳的,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贵州荣祥耀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体育城支行;
汇款账号:**** **** **** **** ***;
2)现金形式缴纳的,直接缴纳到贵州荣祥耀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并领取收据。财务室联系电话电话:***********。
4.2、招标文件工本费及相关资料费共计***.** 元/套(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单位公章(红色鲜章)。
4.4、如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缴纳文件费的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转账的凭证。
4.5、根据《关于修订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黔建建通〔****〕**号)。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经招标人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00时,地点为:****************(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惠民路**号6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兴义市南环路(原财苑宾馆)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惠民路**号6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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