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勃利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已由《关于勃利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农函〔****〕**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年勃利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2.2建设地点:勃利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本次规划土壤改良****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本次规划排水沟整形衬砌**.***公里,修建建筑物**座,其中:涵洞**座,过水路面4座;3、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公里,其中机耕路(水泥)**.***公里生产路(砂石)**.***公里;4、农田输配电工程:本次规划高压输电线路0.***公里,低压输电线路1.***公里变压器3台5、其他工程:本次规划布设田间监测系统3套。
2.4资金来源: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
2.5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6招标范围:该工程检测项目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供应商应按照设计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对工程进行原材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和复检,并出具检测报告。所检测内容满足项目设计及高标准农田所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7招标控制价:***,***.**元。
2.8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年4月-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6 信誉要求:
3.6.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黑龙江”(****://***.*********.***.**/)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本次投标采取回避原则。可能影响本次工程检测工作公正的投标单位、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以及承揽过****年勃利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评审、财审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7月**日9时**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监督人:勃利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双子金座9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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